入团志愿书丢失的,须持正反面打印的本表,至入团时所在单位办理。表中内容须使用钢笔、签字笔手工填写,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,填写要严肃、认真、真实,字迹要清晰、工整。表内的年、月、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。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,应注明“无”。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,可加附页。表内“常用联系方式”一栏可填写多项,优先填写最常用且能够长期保持联系的方式。
各项办理完毕后,由所在分团委审核签章,存入本人团档,作为团员的身份证明。